地政總署面試
最常考的三大方向
土地管制與契約執管
Land Control & Lease Enforcement
處理「非法霸佔政府土地」及「違反地契條款(如工廈違規改作劏房/派對房間)」是 LE 及 LI 的核心職責。
地政政策與發展實務
Land Administration Policies
考官必定會測試你對重點土地政策的認知。指南為你梳理了面試必考的地政常識及新聞動向,幫你節省。
前線激烈衝突與危機應變
Frontline Conflict Resolution
地政人員在圍網、清拆或收地時,經常遇到當事人的激烈反抗。考官會設計極端的情境來測試你的底線,例如:「面對鄉村原居民群起包圍阻撓執法」。我們為你集結了這類壓力測試的真實追問,助你掌握應對技巧。
地政主任/二級地政督察應試指南
地政主任 (LE) / 二級地政督察 (LI II) 投考常見問題 FAQ
地政主任 (LE) 及 二級地政督察 (LI II) 的起薪點和頂薪點是多少?
地政職系的薪酬待遇穩定,按公務員總薪級表(MPS)支薪。現時(2025/26年度)的薪級如下:
地政主任 (LE): 起薪點為總薪級表第 13 點(每月約 $31,795),頂薪可達第 33 點(每月約 $81,510)。
二級地政督察 (LI II): 起薪點為總薪級表第 4 點(每月約 $18,305),頂薪可達第 16 點(每月約 $36,850)。
投考 LE 或 LI II 必須持有「測量」、「房地產」或「土地管理」的相關學位嗎?
不一定。
投考 LI II: 最低要求僅為香港中學文憑考試(DSE)五科考獲第 2 級或同等成績(包括中、英文),無需大學學位。
投考 LE: 雖然持有相關學科的高級文憑/文憑會有優勢,但如果你持有任何學科的香港學士學位(Degree),同樣符合入職條件!面試官更看重的是你的執法決心及行政應變能力。
地政主任 (LE) 與 二級地政督察 (LI II) 的工作性質有甚麼分別?
兩者同為地政總署的前線骨幹,但職責層次不同:
LI II (督察): 屬於最前線的「實地調查員」。主要負責戶外巡視、拍攝違規情況、實地測量、張貼法定通知及識別寮屋等,工作極具「落地」性質。
LE (主任): 屬於管理及行政層面。除了實地視察,更需負責審批短期租約、處理複雜的土地業權糾紛、策劃清拆行動,並需督導 LI 及其他初級人員,要求具備較高的法規分析及案件管理能力。
聽說地政總署的前線工作經常會遇到市民激烈反抗,面試會如何考核這方面的能力?
準備地政面試,有哪些核心的「土地法例及政策」是必溫的?
地政總署的面試極重專業知識。考生必須提前了解以下核心政策及法例概念:「非法霸佔政府土地(Cap. 28)」、「寮屋管制政策 (Squatter Control)」、「違反地契條款(如工廈違規改建)」、「新界小型屋宇(丁屋)政策」,以及配合政府發展的「土地收回程序(Land Resumption)」。
地政人員需要輪班工作或長時間在戶外日曬雨淋嗎?
戶外工作: 絕對需要。不論是 LE 還是 LI,都需要經常前往偏遠的新界鄉郊、荒山野嶺或地盤進行實地視察,因此必須具備良好的體能及適應戶外環境的能力。
工作時間: 一般按正常辦公時間工作,無需像紀律部隊般規律輪班。但為了配合跨部門聯合行動(例如清晨突擊清拆違章建築)或處理緊急山泥傾瀉事故,偶爾需要在辦公時間以外工作或候命。

